一、负责参与有关部门侨务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和拟定工作。
二、负责联系指导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工作,指导各地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开展维护侨益工作。
三、接受被侵犯权益的归侨、侨眷的申诉,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,促进有关部门落实政策,监督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。
四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归侨、侨眷的意见和呼声。
五、负责参政议政工作
六、负责指导市、县侨联为我省引进资金、技术、设备和人才提供服务。
七、负责加强同侨界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联系,指导侨联开展为科教兴国服务的工作。
八、负责指导、扶持各级侨联和归侨、侨眷办好经济实体
九、负责指导省华侨商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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